浙江台州有一家企業為6家口罩企業,辦理口罩產品CE認證,結果是:企業介紹是虛構的,CNAS實驗室不存在。更不得了的是,CE認證證書也是無效的!!!
據悉該案件是浙江省首個非法買賣口罩出口認證證書案
違法事實一:虛假宣傳

據調查,2019年9月15日,當事人在自設網站//www.ovis-lab.com/“全球認證——歐洲認證專區——CE認證”板塊發佈“CE認證介紹”,內容包含“歐非檢測認證(OViS)它擁有專業獨立的CNAS資質試驗室,豐富的CE認證經驗,可以提供全方位和一站式的測試與認證服務,與美國、英國、德國、意大利等多個國家的認證機構達成互認協議,檢測報告具有國際公信力與權威性!” 經查,當事人並未取得CNAS實驗室資質,也未與美國、英國、德國、意大利等其他國家的任何認證機構達成互認協議,該內容被點閲40餘次。在立案調查後,當事人在自設網站上刪除了上述內容。
違法事實二:非法買賣認證證書
2020年3月以來,當事人介紹辦理了6家公司口罩產品的CE認證業務,其通過上海某公司為上述企業獲得了意大利認證公告機構 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(公告號 1282)簽發的CE證明書。
經查
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並沒有PPE法規 (EU) 2016/425授權,無權簽發防護口罩CE證書,故上述證書不符合歐盟法律規定,系無效CE證書。當事人獨立於認證機構,認證委託雙方的委託協議、材料接遞和商業溝通均無法繞開當事人進行,當事人主觀上明知涉案ECM公司無防護口罩認證資質,客觀上也未向認證機構提交企業的技術文件,涉案企業口罩產品也未經檢驗就獲發證書。
行政處罰
當事人在自設網站發佈虛假的企業介紹,對自身資質、與國外認證機構的關係等作了虛假宣傳,欺騙、誤導消費者,其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,系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。當事人明知意大利認證公告機構 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(公告號 1282)無權簽發防護口罩CE證書,仍介紹企業辦理該機構簽發的無效CE證書,其行為已經違反了《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》第五條之規定,系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違法行為。
浙江省台州市市場監管局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二十條之規定,擬處以罰款250000元;依照《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,責令當事人改正,擬處以30000元罰款;合併執行,擬處以罰款人民幣28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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